房屋赠与合同在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前都属于可撤销合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后的赠与合同就不再属于可以撤销的合同。并且若合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也是属于不可撤销合同。不同情况下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n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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