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学籍转移的办理:
1.确认学籍;
2.接收方网上邀请;
3.转入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接收证明并盖章;
4.转入地方教育局盖章;
5.转出学校及教务处盖章;
6.转出地教育局盖章;
7.上交存档;
8.网上转移学籍。
跨省转学籍的需要什么手续
一、跨省转学籍的需要什么手续
1、外省转学籍需要的手续如下:
(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
(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国家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3、负责全国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4、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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