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申请没有次数限制。只要商标注册人想继续使用商标的,可以续展无数次。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商标续展要在商标保护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商标续展申请步骤
准备商标续展申请书件,包括《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续展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需要提交《代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若提交申请文件为外文需提供翻译机构签字盖章的中文译本;将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并打印。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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