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隔离戒毒的期限是两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戒毒状况良好的吸毒人员,可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并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吸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批准。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形包括哪些?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形包括如下: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中国的戒毒机构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由公安部门负责的强制戒毒机构,第二类是由司法部门负责的劳动教育戒毒机构;第三类是由卫生部门负责的戒毒医疗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全文5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