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务必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主动提供相关信息以便让警察更深入地了解案件详情。在此期间,您只需安心在家中静待消息即可。若您作为目击者或涉案人员接受警方的询问,在完成笔录后,若所涉及的问题并不严重,警察会允许您自行离开。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笔录共分为两种类别,即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前者主要针对违法嫌疑人、证人以及被害人等群体而制作;后者则仅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无论是哪种类型的笔录,都必须有两名办案民警共同参与,对犯罪嫌疑人(或证人、被害人等)进行问询。在开始问询前,办案民警需先向被询问人展示其警官证件,明确表明自身身份,同时还需向被询问人宣读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或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随后,办案民警会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提出问题,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回答,并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将所有细节逐一记录在纸质文件上。在完成笔录后,办案民警会将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或讯问人审阅,确认内容无误后,被询问人或讯问人需签署“以上笔录我已阅读,与我所述完全相符”字样,并留下个人签名及指纹。
最后,两名办案民警也需在笔录上各自签字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一百九十八条
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第一次讯问,应当问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现住地、籍贯、出生地、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等情况。
全文8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