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修过程当中,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承重墙,否则应当由物业管理部门以及承重墙的拆除行为者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于由于拆除而引起的他人损害与损失,拆除行为者必须对受害方承担起侵权责任并给予全额赔偿。这主要是因为该拆除行为已经严重地违背了相邻权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此外,物业管理公司也需要就其管理疏忽作出回应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