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的种类很多,不同的房产过户的流程不一样。那么,房改房的过户有哪些流程?房改房的过户有哪些规定?房改房的过户需要注意什么细节?经济适用房又是怎么过户的?
房改房(含危改房)的过户手续。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成本价购房需出售时原来需要单位审批,现在此规定已取消。在交易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价房屋出售时因原售房单位有6%的产权,因些该房屋属于共有产权,需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方能上市交易。央产权的房屋必须经过“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才能上市交易。但出售时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书、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对于危改回迁房的更名程序大致为:
1、原被拆迁人书面声明放弃该回迁的房屋,到拆迁办公室办理相关的放弃回迁房屋的手续。
2、拆迁办将买方变更为被拆迁安置人,与开发企业签订回迁安置协议,拆迁办将变更资料报拆迁行政主管部门。
3、将来房屋办理产权证时直接登记在买方名下。
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手续。经济适用住房在交易时有一些政策性的限制,在五年之内(以填发日期或契税缴纳日期为准)是禁止转让的,如转让必须是购买原价,且买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买方需到住房开发办公室办理审批,然后才能交易。五年之后交易卖方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它交易过户手续与商品房基本相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部门收缴的证件。
经济适用房过户:
1)、卖方填《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申请确认表》;
2)、买卖双方提交身份材料:
3)、与原产权单位买卖契约;
4)、房屋所有权证;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证中无图的除外、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
6)、买卖双方合同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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