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怀孕期间离婚了,女方是否可以领生育金
在怀孕期间离婚了,如果所在的单位购买了生育保险,女方可以领生育金。
《社会保险法》第54—56条规定如下: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孕期期间离婚孩子可以上户口吗
怀孕期间孩子能上户口。
只要有准生证,有医院出具的医学出生证明,就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至于孩子生下来后户口跟谁,是落在男方还是落在女方户口上,这要看双方协商结果。
三、怀孕期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怀孕期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首先要把孩子生下来才能讨论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一般来说,刚生下来的孩子太小,都是优先判给女方的。具体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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