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积分转户口对积分有要求吗?
上海市积分转户口对积分没有要求的。根据上海市政府市政府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申办条件,居住证持有人转上海户口并无积分要求,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上海市入户的申办条件
(一)《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项所称“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二)《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二)项所称“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
试行前按规定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在进行折算并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差额后,予以认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未缴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三)《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是指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
持证前取得外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的,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外省市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需通过本市考核复评。此外,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认可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也可以作为申请的依据,相关职业资格目录另行公布。
每个城市的入户都是有一定的要求和标注的,不同的城市依照自身的发展水平以及实际情况对于入户的要求进行灵活的制定。而上海市对于入户的要求中,对于是否需要满足多少积分才能申请成功是没有要求的,需要的材料和流程在相关部门都能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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