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不过开发商的行为够不上刑事犯罪,只是严重的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与义务。
开发商收取诚意金是否违法
根据房地产交易实践,所谓诚意金,是购房者为了证明买房的诚意而向开发商交付的一笔金额。由于法律上没有对诚意金的规定,诚意金要根据商品房预售合法性和具体合同约定处理。但事实上,诚意金的收取主要集中在双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对合同具体内容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仅能表明双方具有签订合同的意向。
诚意金并非定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前收取诚意金,并与排号、认购等行为挂钩,这种资金并不具有定金性质。从法律意义上讲,定金有担保效力,担保未来双方将签订具体买卖合同,缴纳定金时,双方已明确标的物以及价格。
收取诚意金、或者变相的设定账户存款排号,此时客户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射幸合同,而非固定合同关系。消费者支付费用购买的不是具体的实物或者服务,只是一种机会、一种购房可能性,并没有具体的标的物做担保,也不确定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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