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若有转错钱给陌生人的情形,则对方这种收入属于不当得利,其应当将该笔款项返还给当事人。我国《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给陌生人转错钱,对方这种收入属于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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