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崇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理的地点
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路9号崇左政务服务中心2楼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8、69窗口
二、崇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办理流程
1、受理,予以受理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受理凭证,不予以受理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不予以受理凭证
2、交办
3、集体会审、图纸审查、专家评审
4、拟定审核意见
5、技术复核
6、行政签批
7、制作审核意见
8、送达
9、建档
三、崇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
核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重点用于做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一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全文5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