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批复的工程投资文件(包括立项文件、政府批文、领导批示、建设单位申请、重要事项会议纪要、开工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2、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合同(施工、采购、审计、监理、勘察等合同)原件。合同要素齐全:签订日期、法人印鉴、公章、经办人签字、特殊约定等。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原件。
4、竣工结算书附电子文件、工程量计算书原件。竣工结算书应有书面(封皮双方盖章)和同版电子文件(如用软件最好是福莱或蓝博工程软件)。
5、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按格式要求填写。
6、工程签证单(包括设计变更签证、图纸会审、隐蔽工程签证、工程拆改图像资料)原件;签证单手续要齐全(日期、分管局长、项目负责人、监理、施工单位签字齐全)、签证内容一事一签,签证单要编号。
7、材料价格确认表(包括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所用位置、报批价格、审批价格、备注等)原件;手续要齐全(日期、分管局长、项目负责人、监理、施工单位签字齐全),多页确认表要编号。
8、全套竣工图纸图纸必须复核,盖有竣工图章,人员签字齐全。
9、地质勘察报告原件。
10、财务拨、付款资料财务、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11、编制工程汇总表(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合同值、结算值、联系人及电话、备注)电子文件。
12、竣工验收资料采购合同必须有甲方验收单或交货单,如交接了要有交接单。
13、情况说明(包括工程总的情况说明,其他需要审计注意事项)电子文件。
一、竣工验收程序
人防工程建设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1、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应将竣工验收报告和验收备案表报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3、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7日内提交质量监督报告。
4、竣工验收具体程序通常是:建设单位收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有关工程验收证明→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制订验收方案→向质量监督机构申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约定竣工验收时间、地点,验收小组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并邀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技术或质量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建设单位应邀请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和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竣工验收监督。举行有各方参加的现场验收会议,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情况,自检情况及竣工情况,出示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通报监理过程中的主要内容,发表竣工验收意见;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各方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情况和工程使用功能试验,并逐一检查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建设单位根据在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对施工单位提出限期整改的处理意见;质监站会同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讨论工程正式验收是否合格;监理单位宣布验收情况,质监站宣布质量等级。办理竣工验收签字手续。
综上所述,最新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简单讲包括了人防工程验收依据、验收条件和验收程序三大方面。具体到验收规范,涉及到很多数字,这里就不一一阐述了。施工单位应该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施工,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人防工程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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