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后可以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6后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一、哪些情况法律禁止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离婚没调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撤诉后或按照撤诉处理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会受理离婚诉讼的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什么情况下不准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全文7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