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的案件,可以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之后,延长期限是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以经过省级检察院批准后再延长两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两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可以去到八个月。
公安机关会视案件的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之内会提请检察院进行批捕,但可以延长一到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之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者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最初的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刑事拘留37天之后一定会有一个结果,要么就是逮捕,要么就是释放。
被拘留后如何申请逮捕令
1、被拘留后申请逮捕令的方式为:办案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由检察院签发逮捕令。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法》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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