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于重复起诉是可以裁定不予受理的,如果已经受理案件的,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商标侵犯著作权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第一、当事人提出权利主张的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或者是作品中具有版权性的部分。
第二、该作品完成日期早于商标注册日期。
第三,主张权利人为著作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第四,在后商标与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相同或实质性相似。
第五,商标注册人接触过或者有可能接触到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第六,商标注册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
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有哪些?
1、要重视申请前的商标查询工作
商标查询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只有通过查询才能了解在先权利情况,减少申请驳回率。目前,我国已有注册商标逾一百万件,特别是服装、电子产品、食品等商品的注册商标数量巨大,因此极易造成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据资料显示,没有开展商标查询业务前,申请驳回率在40%左右,开展查询业务后驳回率只占11.3%。
但是有些企业对商标查询工作不重视,认为商标是自己独创的,不会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结果申请被驳回,既多花了钱,又耽误了时间,甚至影响了生产。
还有一点必须说明,商标查询后并不等于百分之百能获准注册,因为目前只开展文字商标查询业务,查询的结果只是四个月前文字商标资料的反映,四个月内的在先权利情况不能掌握。另外,我国幅员辽阔,全国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同一天在同一类别上申请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可能性极大。因此,商标查询结果仅供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2、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企业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体现在商标注册和使用管理两个方面,这里只谈注册方面应具备的保护意识。
①要及时申请注册。《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在先原则。然而,有些企业缺,乏商标注册意识,结果导致自己独创并使用多年的商标被他人抢注,造成经济损失。
②要善于编织坚实的保护网。
3.要设计好商标
商标的设计涉及多个领域,通常要把握好几个要素:
①商标要具有显著性。商标越是与众不同,就越能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如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或者一个过于复杂的图形构成的商标,不能产生感观印象;又如仅以一个或两个普通字体的字母构成的商标,因字母的数目有限,不宜被一家独占;再如普通称谓等等,这些均缺乏显著性,不具有商标的识别作用。
②商标设计要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使用《商标法》第八条规定的禁用文字和图形。
③商标设计要改变偏重写实的倾向,提倡多使用无特定含义、有独创性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
④商标设计要考虑到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风俗习惯,符合消费者的心理,杜绝不良文化影响的产生。
⑤商标设计要有艺术性。设计的商标要易读、易看、易记、简单明确,给人以美感。
4、要慎重、适度使用和宣传注册申请中的商标
5、要科学地申报商标和填写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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