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计划生育费用报销条件:
参保职工自2013年11月1日起按《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参保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参加生育保险缴费满12个月或次月起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
2、在异地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本市未能办理计划生育手术联网结算的。
注意事项:
1、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时间起算超过24个月才来申领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相关费用和计生津贴的,不予报销;
2、如果您从来没有使用过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金融存折的话,请先到银行激活存折账号(预存10元),以便能成功划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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