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的保外就医罪犯应当收监:
一、未经批准擅自外出;
二、骗取保外就医;
3、通过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拖延保外时间;
四、保外就医后无故不就医;
5、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不改变教育;
6、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的。
什么是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是指犯罪行为人有严重的疾病需要在监狱外的医院治疗的情形。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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