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扬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地址:扬州市盐阜西路22号一楼出入境接待大厅)
权力名称:普通护照签发
服务对象: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联系电话:0514-87055077、0514-87055078
投诉电话:0514-8705506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
是否收费:否
办理流程:申请人到出入境接待大厅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受理结束后到出入境接待大厅银行窗口缴费并将缴费证明交至受理窗口预约取证日持申请回执到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
注:选择特快专递邮寄证件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和缴费后,在出入境接待大厅特快专递窗口办理手续
申报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
2、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头像(白色背景)彩照两张;
3、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备注说明:凡出国事由为定居、探亲访友、自费留学、公派留学、商务、个人旅游、团队旅游以及其他情况,均需提供上述材料。出国事由为劳务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1、经省或市外经贸部门确认的《外派劳务人员名单原件;2、经省或市外经贸部门确认的《对外劳务项目审查表复印件;3、外派企业盖章的《外派劳务人员名单原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护照200元/本(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附件一“出入境收费”第十五项);护照加注20元/项/次(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附件一“出入境收费”第三项第2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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