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拿了复印件怎么办?
借条拿了复印件之后不用担心的,借条还款以后拿回来了,债权人有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存复印件没有实际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明确列举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二、帮别人写借条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1、如果欠款人委托的,那么需要获得欠款人的书面授权,因为口头的授权可能到时不承认就很麻烦。
2、如果因此而到法院,可以把相关经过说清楚,只是写了欠条,不能就认定还钱。
3、即使欠款人不还钱,或者不承认该借款的存在,一般也不会承担责任,除非在欠条中有担保的条款。
三、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借款条书写时,具备以下内容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则有法律效力:
1、借款人、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
2、借款的金额、借款日期、借款期限、还款日、利息等;
3、借款人签字、按手印。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四、个人借条可以转让吗?
债权人是可以将债权转让给其他人的,而转卖借条是属于债权转让的行为,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即可。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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