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人去世未销户不能有拆迁补偿吗
在农村地区,当有人去世但未注销户口时,确实存在关于拆迁补偿的疑问。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这意味着,即使去世者的户口尚未注销,他们也已经丧失了民事权利,因此不能享受拆迁补偿。
2.拆迁补偿是针对被拆迁人的房屋及其相关权益进行的补偿,而去世者已无法再享有这些权益。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去世但未销户的人是不能获得拆迁补偿的。
二、去世农民的拆迁赔偿
对于去世的农民,他们的拆迁赔偿问题通常由其法定继承人处理。
1.在拆迁过程中,如果农民已经去世,那么其拆迁赔偿款将由他们的子女或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2.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将继承遗产。
4.如果去世的农民有子女或其他法定继承人,那么他们将有权继承拆迁赔偿款。
三、临时建筑拆迁是否补偿
关于临时建筑的拆迁补偿问题,具体取决于该临时建筑是否超过了批准期限。
1.如果临时建筑在批准期限内被拆除,那么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这是因为,虽然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有限,但在期限内它们仍然是合法的建筑。
2.如果临时建筑超过了批准期限,那么拆除时不予补偿。这是因为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已经失去了合法地位,不再享有被补偿的权利。
3.根据《国有没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于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而对于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则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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