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自建房,并且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的,一般认为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配。
2.若是婚前女方父母出资建房,并且只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的,一般认为属于对女方的赠与,离婚时一般也属于女方所有。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女方有份吗
离婚时婚前房产分割的具体方法是:
一、婚前购买的房产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这种情况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就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当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前有书面约定的除外)。但如果另一方能够提供本方曾出资参与购买房子证明的,也可要求对付以债权关系将部分房款返还给己方。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按照各50%或者购房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二、婚前一方父母全资购买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就比较好分割了。首先如果登记在己方名下,那么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第二,
如果登记在对方名下,那么就将视为赠与行为,则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后,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在没有书面约定和公证的前提下,视为双方共同财产。如果婚前特殊约定和公证的则按约定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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