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淦报道:日前,车主刘先生由于无法提供反光标志产品质量证书复印件,车辆验审没有通过。交警部门表示,只要反光标志上有3C认证标志,车主不需提供产品质量认证书。
据了解,为帮助车主在夜间识别大型车辆,避免追撞,2006年中旬起,我市货车被要求加装红白反光标志。
日前,车主刘先生驾驶货车前往南海机动车检测中心某分站进行年审,检测站职员却告知他已经贴上的反光标识无效,需要重新购买。车主刘先生说,这些反光标志是在佛山车城店内花费三四百元购买的,已贴了半年多时间,现在却被告知无效,他难以理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反光标志最小限制为5厘米宽、30厘米长,还要达到一定反光标准。但检测站内还没有检测反光标志反光度的仪器,所以检审时,车主须提供反光标志产品质量证书复印件。刘先生当时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所以无法办理。
对此,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去年12月1日起,国家对所有的反光标识都已实施3C认证。我市目前在检审过程中,只要反光标识上有3C认证标志,车主不需提供产品质量认证书,即可通过相应审核。目前已通知南海机动车检测中心分站已作出调整。
市交警支队检审中队负责人提醒车主,购买反光标志时要确认标志上是否有3C认证,标志的每一个单元必须印有生产厂家名称、批号和3C认证标识,才算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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