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被告多久会知道的问题,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根据文书送达的时限。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
离婚案件被告可以财产保全吗
被告在离婚案件中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我国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由此可见,申请保全财产能够保证双方的财产不受损失,对于案件的审理是有利的。在离婚案件中,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是可以对共同财产或者其中的一部分财产提出保全申请。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提出该申请的,但是法院认为有必要对于财产进行保全操作的,也是有权利采取保全措施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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