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嫌疑人可提供自己未参与诈骗的信息沟通证据、未在场录像和证人证言。但这不能一定构成诈骗罪,也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诈骗罪客观表现为欺诈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物。若属确实不知情,不构成诈骗罪且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若属应知情况,则为共犯,需承担刑事责任。诈骗罪量刑时可增加刑罚,加重情节包括增加基准刑的10% - 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为了证明自己不知情,可以提供自己未与实施诈骗的人员进行信息沟通的证据,以及实施诈骗的过程当中自己未在场的录像和证人证言。
1、如果诈骗真的不知情,一般不构成诈骗罪,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2、是否知情包括确实知情和应该知情两种,如果属于后者,那么嫌疑犯就是共犯,是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
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采用欺诈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物,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加重情节包括,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相关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自愿将财产交出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量刑标准如下:
1. 诈骗罪共分为四个档位:
(1)诈骗罪数额较大的:诈骗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诈骗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 诈骗手段恶劣,如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关系,或者以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产;
② 诈骗数额较大,给被害人造成严重心理压力,或者致使被害人不敢正常生活、工作;
(2)诈骗罪数额巨大的: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至十万元以上,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诈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至五万元以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 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如利用电信网络、无线电等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或者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关系,使被害人遭受重大损失;
② 诈骗数额巨大,给被害人造成特别严重心理压力,或者致使被害人不敢正常生活、工作;
(3)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至十万元以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 诈骗手段极其恶劣,如利用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有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实施诈骗,或者利用恶势力的影响,迫使被害人交出财产;
②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被害人造成特别严重心理压力,或者致使被害人不敢正常生活、工作。
2. 诈骗罪量刑标准中的诈骗数额是指被害人实际损失的财产价值。对于无法确定被害人实际损失的财产损失,可以参考上述量刑标准酌情确定。
3. 除依法定有从重、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外,诈骗罪量刑标准中的诈骗数额、诈骗手段等要素并非绝对因素,具体量刑应根据案件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进行综合评估。
总之,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根据诈骗数额、诈骗手段等要素来确定的。在具体量刑时,应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及社会危害程度,为受害人争取合理的司法权益。
诈骗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情,则不构成诈骗罪,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若行为人属于应该知情的情况,则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量刑标准包括数额大小、诈骗手段等要素,诈骗罪共分为四个档位。在具体量刑时,应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及社会危害程度,为受害人争取合理的司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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