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招投标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1、发售标书时间:自发受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3、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20天。
4、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日时间一致。
5、评标定标时间: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6、投标有效期:一般项目60~90日,大型项目120天。
7、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等于投标有效期时间+30天。
8、确定中标人时间:评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9、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0、退还投标保证金: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11、订立合同: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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