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分别是:注意借款合同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注意借款合同的合同标的、价格、使用期限、使用范围和使用限制等;注意借款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注意事项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写借据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当事人在出具借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借据一般需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等条款;
2、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不能属于高利贷;
3、当事人对借据条款的内容的约定要明确具体。
一个借据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三、借款合同就是买卖合同吗
借款合同不是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两种合同的内容是不同的。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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