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外情如果构成重婚或者同居事实,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其离婚请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首先要先进行调解,只有当认定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情况下,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一方的婚外情行为如果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则属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标准。
婚外情离婚如何取证?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止,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六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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