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于劳动力供大于求,劳动者在学成之后选择就业岗位时,将面临众多的维权难题。
从我省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现在用工主体多数都是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于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老板对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规知之甚少或有意规避,就造成了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上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用人单位不按劳动保障法规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员工办理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和医疗等社会保险手续,这就为拖欠劳动者工资或其他损害劳动者的行为带来了隐患。而许多劳动者也由于对国家劳动法规知之不多,多数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也是忍气吞声,一走了之,而不知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在贵阳市某著名的民营企业,全厂有员工265名,厂方也只与其中的20余名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养老和失业保险手续。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力度,劳动者也要积极的学习国家的有关劳动法律和法规,有意识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劳动安全问题。这也是目前我省许多用工单位存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由于许多用工单位劳动安全意识淡薄,劳动者在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也知之甚少。而造成了对劳动者身体的伤害,工伤事故也时有发生。2004年3月8日早上9点50分,在都匀市的一栋临街正在装修的大楼二楼上,3名正抬着一块木板站在长凳上,准备到室外装修时,木凳断裂,3人从二楼摔到一楼水泥路上,造成3名来自于湖南省县的民工不同程度的脑损伤和全身多处皮肤损伤,生命处于危险状态,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从施工现场来看,主要是用人单位安全设施存在严重的问题,可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防护设施。2003年10月8日晚上10点左右,贵阳市某私营企业招用的一名来自于毕节地区的民工,受老板之命加班推货车上坡时,不慎脚指受伤,到诊所医治一个月后,不愿再在该企业上班,找到该厂老板要求赔偿工伤后带来的有关损失时,遭到老板无理拒绝。后经本报记者出面,才使该老板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报销了医疗费及一个月400元的赔偿金,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作为劳动者来讲,也要有劳动安全防护意识,如发现用工单位在劳动安全防护上存在问题,也要大胆站出来,指出用人单位在劳动安全防护上存在的漏洞,要知道,你这样做,实际上也是在维护你自己人身安全的合法权益。
3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者劳动关系等方面的随意问题。一些用人单位,由于法律观念意识淡薄,或者老子天下第一的思想作怪,在解除劳动者劳动关系等方面,存在着不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目前已上述到法院的我省某县企业,在2000年企业贯彻上级减员增效政策时,没有按照《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解除了与10余名职工的劳动关系,而且也存在着其他方面的违规行为,造成了职工群体上访的劳动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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