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满释放罚金应该在何地缴纳
刑满释放罚金去法院指定银行交。拿法院开具的罚金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和罚款有何区别
罚金和罚款有的区别如下:
1.适用主体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判处,而罚款则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科作出;
2.性质不同,罚金属于刑罚处罚;罚款则属于行政处罚;
3.处罚依据不同,罚金由刑法加以规定,罚款则由行政法律规范加以规定。
《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罚金的适用方式有哪些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六节 罚金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n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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