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即协商、调解、行政处理、仲裁以及民事诉讼程序。详述如下:
首先,协商是指在知识产权纠纷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本着互相理解和体谅的态度,基于各自对于相关法条的理解,通过直接且面对面的沟通与洽谈,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进而使得纠纷得以妥善解决的过程;
其次,调解则是在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后,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申请,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调解人员进行居中调停,促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相互作出适当让步,最终达成共识,从而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的方式;
再者,行政处理是指当涉及到知识产权纠纷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不特定的第三方,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提出请求,以处理他们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或者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侵权等违法行为的运作为主的方式;接下来,仲裁是指在知识产权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审理,然后由仲裁机构做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以此来解决纠纷的制度。当事人可以依据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者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最后,诉讼则是指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或者履行义务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并且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全文6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