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有权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反映(这通常是指劳动管理监察大队负责处理此类事件)。
2.您亦可选择直截了当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环节所产生的费用大约为200至300元不等,且如若您在仲裁中取得胜利,相关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3.如若您对仲裁裁决的结果感到不满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在仲裁庭或法庭审理此案期间,您享有权利要求除在法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之外,同时向用人单位追讨相当于工资报酬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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