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因此惠州地区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参加失业保险,而考虑到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来回流动的问题,因此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或以上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申领
【办理地址】:惠州市社保基金局三楼业务大厅“失业申报”(16-19号)窗口
【办结期限】:15个工作日内发放
【公交路线】:7路、11路
【咨询电话】:0752-2789226、0752-2789231
申领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为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
发放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发放;以后每多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加发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
办理所需资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书;
2、一寸免冠近照1张;
3、身份证复印件1张;
4、《惠州市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1张;
5、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惠州市内开户的工、农、中、建、广发、邮政银行)。
业务流程简介:
现场办理:单位到地税部门办理停保——单位向惠州社保局窗口递交资料——社保局人员审核——符合条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网上申请:先登陆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在线申领系统,进行条件自检并上传相关资料,如果符合条件则备齐资料到社保局窗口办理,如不符合条件则补充所需资料继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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