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法规昨天起实施,赚取差价、签订阴阳合同等等房产中介多年来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制止。
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副总裁胡景晖指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剑指的正是房产中介的多项潜规则:“比如说发布虚假信息、吃差价包括房租的差价和房屋的差价、买卖和交易不具备交易条件的房产,包括占压客户的资金和房款等等,基本上针对的都是这个行业的一些严重的问题。”
《办法》规定,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价格违法、赚取差价、不正当竞争、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媒体曝光、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等多种管理手段和监督措施。胡景晖认为,这无疑增加了中介机构的违法成本:“特别是个人和机构信用档案,一旦发生了不道德的经纪行为和违规的话,实际上是要跟一辈子的,这个对于经纪机构和中介人员的约束就要比以前的行业检查影响更深远。”
中国房地产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昇提醒,《办法》施行后,中介机构能否由此健康发展,相关部门的执行力度尤为重要:“任何东西都在于执行力度,规则本来也都是有的,如果是出于利益的话,执行方面不够严格的话,那就只是一种计划;另外一方面,如果要惩戒的话,那就一定要严格地惩戒,而不要留有谈判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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