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征兵网的兵役登记如果不去登记,后果是会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对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应征公民拒绝、逃避体检、征集,经有关单位和组织教育无效的,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固定制工人,由所在单位视情给予留职察看、开除的处分,对合同制工人终止劳动合同;
(二)对城镇待业青年,劳动部门三年内不予就业登记或介绍就业;
(三)对农村青年,劳动部门三年内不予开具招工证明,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三年内不得安排其进乡(镇)、村办企业工作;
(四)对个体工商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在三年内不予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五)对当年被招工、招干、招生的青年,招收单位应取消其录取资格,劳动部门三年内不予就业登
兵役登记是强制性义务吗
兵役登记是强制性义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在6月30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是对符合服兵役年龄的公民的登记管理,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兵役工作制度。目的是掌握适龄公民数量的质量和分布,了解适龄公民的政治、身体和文化状况,依法确定应征、免征、缓征、不征集等结论,选择预征对象,为年度征兵做好准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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