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局审讯犯罪嫌疑人时间多久
公安侦查审讯期限是二十四个小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而对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公安局审讯犯罪嫌疑人的流程
刑事诉讼法审讯程序:传唤后,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认罪认罚的规定。讯问情况应当做成笔录,讯问完须交被讯问人确认签字。讯问时可以录音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三、公安局审讯犯罪嫌疑人是几个警察
审讯犯人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民警,一个负责专门审问的警察,一个负责专门做笔录的警察,在审问结束以后,做笔录的警察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进行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向他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n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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