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方有什么理由不继续履行合同
1、解除合同的人违约,无故要解除合同,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2、被解除的一方存在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也可以追究过错方违约责任。
3、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被单方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免责的情况,不能追究违约责任。
4、总则或者分则的法定原因解除,这些法定原因多半因为违约或违法产生,可以追究过错人违约。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也就是说,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免除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作为守约方在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当然还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合同已经履行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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