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个人
办理条件
1、大陆居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进行探亲、旅游、就学、就业、培训、乘务及其他私人事务;
2、大陆居民前往香港、澳门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的。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一张以及相片检测回执;
2、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
3、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4、国家工作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前台申请→前台民警核对资料,确认无误后受理→录入材料→审核→审批→制证→发证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省厅出入境管理局主页办理网上申请→按要求录入相关资料→审核→审批→制证→发证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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