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六个月内可以行使破产中间的撤销权。如果债务人符合向法院申请破产的情形,仍在上述期间内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一、那么这就是债务人恶意取得的债权能抵消吗?
债务人恶意取得的债权不能抵消。根据《破产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债务的,不得抵销: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二、企业被宣告破产的情形
企业被宣告破产的情形如下:
1、企业对于到期的债务无法清偿,资不抵债,经法院查实未和解或重组;
2、重整期间具有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等情形。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三、企业破产后租赁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企业破产后租赁合同的处理方法是:
1、债务人已全部履行,而对方当事人尚未履行。对此情况,管理人应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势必给债务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继续履行合同时,由管理人接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
2、债务人尚未履行而对方当事人已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对此情况,管理人应当选择解除合同,否则构成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对方当事人的债权可作为破产债权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3、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双方均未履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在不利于破产财产清偿时,管理人应决定解除合同,如对破产财产清偿有利,应决定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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