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遭窃物业失职应担责
时间:2023-06-10 11:41:43 27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网友“如梦如烟”:我家被窃贼光顾,盗走了电脑、手机等共计价值约2万余元。失窃前小区的监控设施处于瘫痪状态,单元门坏了也未及时维修好,对外来人员没有进行登记,晚上值班人还不按时巡逻。我认为物业公司对我家发生失窃案负有责任,请问,我是否可以向物业公司索赔?

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郭舒萍律师: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如果你能证明物业公司确实存在监控设施瘫痪、未及时维修安保设施、缺乏安保人员巡逻等行为,达到了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安保义务的标准,则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业公司赔偿你的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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