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出来了对方拖着不处理的办法如下:
1、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
2、如果对方拒绝调解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
3、在运动中发生;
4、有事态发生。
二、交通事故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总而言之,如果责任方拒绝赔偿,可以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损失费用单据材料在事发地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因为交通事故只要是经过交警处理,并出具正式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了事故责任比例,有责任一方都必须履行责任范围内的民事赔偿义务。
事故认定书出来了车子可以开走吗
一、事故认定书出来了车子可以开走吗
1、事故认定书出来了车子可以开走。如果对方提出了财产保全并获得了法院的批准,那么也可以交一定的保证金把车提走,对于交警扣车何时放车,一般20天,最长30天。扣留车辆是为了检验鉴定需要,检验鉴定结束后必须放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怎么办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
3、目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后维持率很高,很少有改变原有认定的。所以,当事人没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请复核,可以在调解时要求调整责任比例,或在诉讼中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如果当事人当初申请复核过,并且复核结论是维持原认定,调整和重新划分责任就会更加困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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