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的分类有:
1、工业噪声,是指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时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环保局管辖;
2、施工噪声是指施工过程中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环保局管辖;
3、交通噪声是指机动车、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在运行过程中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道路机动车管辖,由公安等行业部门管辖;
4、社会生活噪声,除工业噪声、建筑噪声、交通噪声外,人为活动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原则上属于公安机关。
噪音污染限值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4、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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