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消合同的要件有: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且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可以合意抵销;
2、双方债务均已到履行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4、主张抵销应当通知对方;
5、抵销不能附条件或附期限。
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是什么
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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