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
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
预先扣除的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
所以,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能否从本金中预扣借款利息
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2、《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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