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社保是否可以继续缴纳
时间:2024-01-11 12:50:26 18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辞职后社保是否可以继续缴纳

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了。

当事人从公司离职后社保可以停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或者如果当事人找到新单位,也可以由新单位为其续缴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二、社保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区别

社保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区别如下:

1.险种不同;

2.缴费金额不同;

3.参保地不同;

4.养老待遇不同。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三、社保卡异地就医报销多少

社保卡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3.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

4.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n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n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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