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超载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只要超载行为并非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诱因,那么保险公司将依然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果超载仅是加剧了事故所带来的损害后果,而非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那么保险公司便有义务在一定程度上对受害方进行理赔。反之,若超载行为被认定为直接引发事故的因素之一,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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