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虽然在各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中是被广泛应用于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但仲裁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各地仲裁机构成立时间不长,加入WTO后,仲裁和其他行业一样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仲裁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中的企业和公民用来解决经济纠纷的主要方式。据有关资料显示,世界500强企业解决经济纠纷主要是通过仲裁来解决的。因此,加入WTO后,对仲裁的影响总体上是有利的:首先外商在与国内企业的经济交往中,其合同意识很强,在选择合同的救济措施即选择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时选择仲裁的意识也是很强的,他们的仲裁意识将会促使国内企业有了纠纷找法院的意识发生转变,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选择仲裁作为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仲裁机构由此会得到进一步发展壮大。其次,加入WTO以后,政府将更加重视投资环境问题,仲裁将被看作当地投资环境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得到政府的扶持。再次,加入WTO,将促使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企业之间的竞争将是信誉和实力的竞争,仲裁这种主要
靠信誉来保证双方当事人执行的制度将会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从而成为市场主体之间解决经济纠纷的主要方式。
与此同时,也应当看到挑战:世界上发达国家的仲裁机构已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已赢得了一定的信誉。加入WTO后,国内企业有了更多地接触国际社会的机会,相同情况下,企业之间还会选择知名度较高的国外仲裁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分流部分国内仲裁案源。另外,加入WTO后,国内各仲裁机构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信誉好、办案质量高的仲裁机构将会发展壮大;规模较小、信誉不好的仲裁机构将无案可办,被市场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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