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承揽加工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
一、主体资格审查
订立加工承揽合同首先要注意了解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标的
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劳动成果,具有特定性,当事人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应当具体准确地写明定作物的名称或项目,不能模糊使人产生歧义。
三、原材料的供应和使用
四、定作物的质量要求及(或)技术标准
五、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方法
六、成果验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八、留置条件
九、提取(交付)定作物的方式及费用负担
十、交付定金的时间、数额及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
十一、余款的支付及支付期限
十二、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
十三、保密条款
十四、其它约定的事项
加工承揽合同种类
加工合同:是由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根据双方约定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和期限等具体要求,进行加工特定产品、并按照约定收取定作方加工费用而签订的协议。加工合同的特点是: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由承揽方收取加工费。
定作合同:指由承揽方根据定作方提出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等要求,使用自己提供的材料进行生产,为定作方加工特定产品,向定作方收取相应价款的协议。定作合同的特点是:产品所需原材料由承揽方提供,定作方支付相应价款。
修缮合同: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为其修缮房屋、维修机器设备和其他修理工作,并向定作方收取相应报酬的协议。修缮合同的特点是:如果所需要的修缮材料是由定作方提供的,承揽方应收取相应酬金;如果所需修缮材料是由承揽方提供的,承揽方应向定作方收取修缮材料的价款。
劳务合同:指承揽方根据定作方的委托而为其提供劳动服务,并向对方收取相应报酬的协议。承揽方提供的劳务既可以是脑力劳动服务,如设计、测试、测绘、翻译书刊资料等,也可以是体力劳动服务,如打扫卫生等。
印刷合同:是印刷方按照出版方的要求,为其完成书刊印刷工作,并收取出版方相应报酬的协议。
广告合同:是广告专营单位或兼营单位为刊户完成一定的广告宣传工作,并取得刊户相应报酬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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