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遗产拿身份证就可以了吗
不够。
(一)首先需要带的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并且需要提供注销户口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
(二)需要带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一般包括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四)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一般都提供专用的表格,填写完成后上相应的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要有签字和按手印。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六)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七)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公证遗产有哪些要求
(一)必须确认立遗嘱的这个公民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的这个公民在立这份遗嘱的时候应该精神正常,有正常人所拥有的思维逻辑能力或表达个人意愿的语言能力,能够向其他人清晰表达出自己的一个真实意图。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已经被法律限制了个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所立下的遗嘱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二)立遗嘱的这个公民所立的遗嘱内容真实准确。也就是这份遗嘱的内容应该是完全处于立遗嘱的公民自己的真实意愿所立定的,不是被其他的人胁迫或者是欺骗才立下的这份遗嘱,如果立遗嘱的人是遗其他的人胁迫或者是欺骗才立下的这份遗嘱,那么这份遗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三)所立的遗嘱里面的内容和立遗嘱的形式不能够违反我国的律法或者是损害我国的现有公共财产。所立的遗嘱里面的内容和立遗嘱的形式应该完全符合《民法典》以及其他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这些法律法规相违背。
(四)立遗嘱的公民所立遗嘱里面分割的财产必须是这个公民合法所获的财产。立遗嘱的公民所立遗嘱里面的财产如果牵扯到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或者时家庭共同拥有的才有,该立遗嘱的公民只能合法分割属于该公民份额的一个个人财产,如果遗嘱里面遗产的分割超出了该公民的个人份额的,那么炒出的那一部分的遗产内容是无效的。
(五)立遗嘱的公民在进行申办遗嘱公证的时候必须本人亲自到遗产公证处提出遗嘱公证申请,不能交给其他的人进行委托办理。
三、房产继承手续怎么办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三)所需费用
1、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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