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受刑事处罚人员档案如何保存它属于终身记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刑事拘留并不等于受到刑事处罚,只有经法院判决,并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才会记入个人档案。缓刑是被记录在警务平台里的,但是个人档案是在人力资源中心或者是用工单位,所以档案里面可能没有记录但是在公安的平台里面是能看见的。对于免予以刑事处罚的情形,当事人仍然存在刑事犯罪记录。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档案所在地一般在哪
一、档案所在地一般在哪
1、档案所在地一般在哪的情况如下:
(1)就业单位。本人可以问一下本人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本人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
(2)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证并存放个人档案;
(3)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委托档案整理、寄存、开发利用和数字化等服务的,应当与符合条件的档案服务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约定服务的范围、质量和技术标准等内容,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
受托方应当建立档案服务管理制度,遵守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档案及其复制件,禁止擅自运送、邮寄、携带出境或者通过互联网传输出境。确需出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个人档案办理步骤是什么
1、持由原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开出同意调出证明、本人身份证、本人近照;
2、填写一式两份;
3、人才中心向本人所在单位开具调函;
4、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
5、档案及人事关系交人才中心并办理存档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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